一般课程与服务条款(服务条款)
本条款适用于通过 fleydo.com 网站及课程管理系统提供的所有课程、课时套餐及相关服务。在完成购买之前,家长须以电子方式确认已阅读并接受本条款。
本文本为方便阅读而提供的参考译文。如出现任何不一致或争议,德文版本是唯一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本(§ 22)。
适用范围与服务提供方
1.1 本一般课程与服务条款(“本条款”)适用于 Fleydo English School(“Fleydo”或“服务提供方”)与学生的家长/法定代理人(“家长”)之间通过 fleydo.com 网站、课程管理系统或其他远程通信方式订立的所有课程及课时合同。
1.2 服务提供方的身份及联系方式载于本文件末尾的法律声明。
1.3 家长提出的与本条款相抵触或对其进行补充的任何条款,除非 Fleydo 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同意,否则不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1.4 Fleydo 的服务面向消费者;家长以消费者身份(§ 13 BGB)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并作为合同义务的债务人。教育服务的接受者为学生。
定义
- “家长”:对学生享有监护权或法定代理权、并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的成年人;家长为合同当事方。
- “学生”:由家长报名参加课程并接受教育服务的人员。
- “团体课程”:§ 4.1 所述为期 48 周的在线语言课程,由团体课时及 Exam Boost 辅导课组成。
- “Exam Boost”:包含在团体课程内的一对一考试备考辅导课(§ 4.2)。
- “私教课时套餐”:§ 4.3 所述的一对一在线英语课时套餐。
- “课程管理系统”:Fleydo 用于报名、排课、沟通、公告及开票的在线平台。
- “订单页面”:在购买时显示相关课程/套餐的范围、时长、现行价格及付款选项的页面或界面(套餐购买系统)。
- “持久介质”:能够在合理期限内不加改变地存储信息并原样再现的任何介质(例如电子邮件、PDF)。
合同的订立与电子同意
3.1 网站及课程管理系统中的课程展示不构成具有约束力的要约;家长通过订单页面提交的订单构成订立合同的具有约束力的要约。
3.2 当 Fleydo 通过电子邮件或课程管理系统确认订单,或开始提供服务时,合同即告成立。
3.3 在提交订单之前,家长可以核查所输入的数据并更正输入错误。在完成购买之前,家长通过勾选同意框声明其已阅读并接受本条款;购买时有效的条款版本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4 合同文本由 Fleydo 保存。家长可以在购买前后在网站上查阅、保存和打印本条款;订单信息将以持久介质(例如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供给家长。
3.5 合同只能由作为学生法定代理人的成年人订立。家长对注册时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负责。
服务的类型与范围
4.1 团体课程
- 时长与强度:课程为期 48 周;每周 2 节课 × 每节 45 分钟(每周共 90 分钟),整个课程期间约 96 节课。
- 形式:课程在线进行;接入信息通过课程管理系统或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给家长/学生。
- 年度计划:课程计划在课程管理系统中公布;必要时可作出合理调整。
- 节假日:课程可能安排在法定节假日及宗教节日。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取消的课程,Fleydo 将及时安排补课。
4.2 Exam Boost — 一对一考试备考(包含在团体课程内)
- 权利范围:在每个课程年度内,学生就 4 个考试阶段中的每个阶段享有 3 节一对一辅导课(每年共 12 节)。每节辅导课时长 45 分钟。
- 排课:辅导课根据家长或学生的申请进行安排。申请须至少在相关考试日期前 15 天通过课程管理系统提交。
- 提供材料和信息的义务:Exam Boost 辅导课是针对学生将参加的具体考试而准备的。申请人须上传学校官方材料(考试范围、考试要求),并提供考试日期、主题范围、样题/历年真题及评分标准。辅导课的内容取决于所提交材料的范围及课程计划。
- 逾期申请:如未遵守 15 天的申请期限,则无法保证安排合适的上课时间;如无法排课,该考试阶段的相应权利即告失效。
4.3 私教课时套餐(1:1)
- 范围:套餐的内容(课时数量、每周频率及预计时长)在购买时载于订单页面。每节课时长 45 分钟。
- 排课:上课日期和时间由 Fleydo/教师与家长/学生以书面形式(通过课程管理系统、电子邮件或消息)约定,并可经双方协商一致予以变更。
- 加购课时:经家长申请,可增加套餐内的课时数量;除另有书面约定外,加购课时按购买时有效的单价开票,并就新的课程安排达成书面约定。
- 套餐终止:套餐所含课时全部完成后,套餐自动终止。
4.4 通用条款
- 所有课程均在线进行(通过 MS Teams、Zoom 或类似平台)。
- 参加课程的权利专属于已报名的学生本人,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费用、开票与付款
5.1 费用:课程及套餐的现行费用、折扣及付款选项在购买时显示于订单页面(套餐购买系统内)。购买时显示的费用为准,并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5.2 税费:费用为最终金额。在适用法定增值税的范围内,增值税在发票上单独列示;在服务提供方适用小型企业制度(§ 19 UStG)的期间内,不收取也不列示增值税。
5.3 付款计划:费用可按订单页面提供的选项预先支付或分期支付。团体课程原则上每 4 周开票一次;私教课时套餐按所选计划开票(例如预付或按期/按月开票)。
5.4 折扣:折扣(例如预付折扣、兄弟姐妹折扣)仅在订单页面载明的范围、比例及条件下适用。除另有明确书面约定外,各项折扣不可叠加使用。
5.5 到期日与付款方式:发票应在收到后 7 个日历日内,以非现金方式(例如 SEPA 转账)支付至发票上载明的账户。
5.6 逾期付款:7 天期限届满后,家长无需另行催告即构成付款迟延(§ 286(2) no. 1 BGB)。在付款迟延的情形下,可主张法定迟延利息(对消费者适用 § 288 BGB:基准利率 + 5 个百分点)以及合理的催告及处理费用。
5.7 提前到期与解除权:如连续 2 期分期款项未获支付,Fleydo 可宣布剩余债权提前到期,和/或依据 § 14 以重大事由解除合同。
课程取消、改期、缺席与补课
6.1 Fleydo 方面的取消/改期(适用于所有课程类型)
如遇教师患病、技术故障或不可抗力,Fleydo 将立即通知家长/学生,并及时安排补课或提议新的上课时间。如无法补课,则退还或抵扣相关课时的费用。
6.2 学生在团体课程中的缺席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学生未参加的团体课时均不产生退款或补课的权利。Fleydo 可酌情提供课程录像(以实际可提供的为限);访问期限可能受到限制。
6.3 一对一课时的取消/改期(私教课时套餐及 Exam Boost)
- 及时通知:对于在原定上课时间前至少 24 小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的取消/改期申请,将免费安排补课。
- 逾期通知/缺席:对于在上课前不足 24 小时发出的通知,或未经通知而缺席的情形,该课时视为已经进行,费用不予退还。
- 患病与不可抗力:在患病或不可抗力的情形下,将提供合理的补课机会。
- 技术中断:对于学生一方因网络或设备原因导致的中断,超过 10 分钟的中断可考虑给予合理补课。
教师与课程安排的变更;最低参加人数
7.1 Fleydo 可以更换教师并对上课时间作出合理调整;相关变更将尽早通知。
7.2 如团体课程未达到最低参加人数,Fleydo 可以推迟课程、合并班级或提供退款。
技术要求与参加条件
8.1 家长/学生有义务提供稳定的互联网连接及包括麦克风和摄像头在内的正常运行的硬件设备,并在上课前将其准备就绪。
8.2 上课设备:参加团体课程仅可使用电脑(笔记本电脑/台式机);不允许使用手机或平板电脑参加。一对一课程也建议使用电脑。
8.3 学生应准时上课,提供适宜的学习环境,并在教师合理指示的范围内满足摄像头/麦克风方面的要求。
行为规范
9.1 课程在相互尊重且安全的学习环境中进行;禁止骚扰、歧视及不当行为。
9.2 未经 Fleydo 事先书面同意,禁止对课程进行未经许可的音频/视频录制,并禁止向第三方分享课程材料。
9.3 如发生严重或屡次违规行为,Fleydo 可依据 § 14 以重大事由解除合同。
课程材料与著作权
10.1 主要课程材料由 Fleydo 确定;必要时可使用补充材料。
10.2 课程材料属于 Fleydo 或其许可方所有。学生仅被授予有限的、不可转让的、供个人使用的使用权;禁止商业性使用、复制、传播及向第三方转让。
学习目标
课程的目标是系统地培养英语语言技能(听、说、读、写)。Fleydo 以尽职且高水准的方式提供服务;但对于达到特定语言水平或取得特定考试成绩,不作任何保证。
撤回权 — 面向消费者的撤回权告知
作为消费者,家长就远程订立的合同享有以下法定撤回权(§§ 312g, 355 BGB)。该权利独立于 § 13 规定的合同解除选项,且不受其影响。
12.1 撤回权
您有权在 14 天内无需说明任何理由撤回本合同。撤回期限为自合同订立之日起 14 天。
为行使您的撤回权,您必须以明确的声明(例如邮寄信函或电子邮件)通知我们 — Fleydo English School, Kaiser-Friedrich-Ring 2, 65185 Wiesbaden, Germany;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 您撤回本合同的决定。您可以使用附件 A 中的撤回合同示范表格,但这并非强制性要求。
您也可以通过课程管理系统或我们网站上提供的“撤回合同”功能(撤回按钮,§ 356a BGB)提交撤回声明。如您使用该方式,我们将立即以持久介质(例如电子邮件)向您确认已收到您的撤回声明。
为遵守撤回期限,您只需在撤回期限届满前发出行使撤回权的通知即可。
12.2 撤回的后果
如您撤回本合同,我们将最迟在收到您的撤回通知之日起 14 天内退还我们从您处收到的全部款项。除非与您另有明确约定,退款将使用您在原始交易中使用的同一支付方式;在任何情况下,您均无需为该退款支付任何费用。
12.3 撤回期限内开始提供服务(提前履行)
如您明确要求在撤回期限届满前开始上课,则在您撤回合同的情形下,您有义务向我们支付一笔合理的金额,该金额相当于截至您行使撤回权之时已提供的服务占合同约定服务总范围的比例(§ 357a BGB)。
如我们已完整履行服务,且仅在您事先明确同意并同时确认知悉一旦我们完整履行合同您即丧失撤回权之后才开始履行,则撤回权消灭(§ 356(4) BGB)。
12.4 撤回合同示范表格
撤回合同示范表格作为附件 A 载于本文件末尾(亦可以 PDF 形式下载)。
家长解除合同(提前退出)
13.1 本条不限制 § 12 规定的法定撤回权;在撤回期限内,§ 12 的规定无论如何均予适用。
13.2 如家长在课程/套餐期限届满前解除合同(提前退出),家长承诺支付解除时剩余课时所对应费用的 2/3 作为约定的一次性损害赔偿金。家长保留证明未发生损害或损害显著低于该一次性金额的权利;在此情形下,应付金额相应减少。
13.3 预付款情形:解除合同时,退还未使用剩余课时费用的 1/3;其余 2/3 作为一次性损害赔偿金归 Fleydo 所有,但须遵守第 13.2 条的规定。
13.4 分期付款情形:就解除时剩余课时费用的 2/3 开具发票;已支付的款项予以抵扣。
13.5 解除通知通过课程管理系统或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Fleydo 收到时生效。Fleydo 将以持久介质确认已收到解除通知。
13.6 强制性消费者保护规定不受影响。
Fleydo 解除合同
14.1 如家长或学生严重违反义务(例如屡次拖欠付款、违反 § 9 的行为规范、未经许可进行录制或分享材料),Fleydo 可以重大事由解除合同。在违规行为的性质允许且合理可行的情况下,解除合同前将先行发出警告。
14.2 如课程由 Fleydo 终止或停办,预付款按未使用期间的比例、以实际支付的净额为基础予以退还。对于分期付款,解除日期之后到期的分期款项予以取消,任何多付款项同样按比例退还;已给予的折扣在计算时予以考虑。
不可抗力
超出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例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大范围的基础设施和通信故障、疫情防控措施、官方命令)构成不可抗力。在不可抗力影响持续期间,双方的履行义务中止;任何一方均不对由此造成的迟延或履行障碍承担责任。Fleydo 将采取合理的补课及改期措施;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努力就合理的补课计划达成一致。
责任限制
16.1 在故意及重大过失的情形下,Fleydo 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16.2 在轻微过失的情形下,Fleydo 仅对违反重大合同义务(即其履行对合同的正常履行不可或缺、且家长可以合理信赖其履行的义务)承担责任;该责任以合同典型的可预见损害为限。
16.3 对于生命、身体或健康的损害,以及在强制性法定责任的情形下(例如依据《产品责任法》),法律规定不受限制地适用。
16.4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间接损害、利润损失及数据丢失不在责任范围之内。
16.5 强制性消费者保护规定不受影响。
数据保护(GDPR)
17.1 数据控制者:Fleydo English School(联系方式见法律声明)。处理目的:提供教育服务、课程管理、沟通、开票及履行法律义务。
17.2 法律依据:履行合同(Art. 6(1)(b) GDPR)、履行法律义务(Art. 6(1)(c))、正当利益(Art. 6(1)(f)),以及 — 尤其针对 § 18 所述的可选沟通渠道 — 明确同意(Art. 6(1)(a))。
17.3 存储期限:个人数据在合同存续期间及法定保存期限内存储;期限届满后予以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17.4 数据主体权利:查阅、更正、删除、限制处理、反对及数据可携权;此外,还有权向主管数据保护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17.5 详细信息载于网站上公布的隐私政策。
沟通渠道(班级群组)
18.1 在课程组织及教学所必需的范围内,Fleydo 可通过 WhatsApp/Telegram 等服务建立班级群组,并通过这些渠道分享公告、材料信息、课程时间表及类似内容。
18.2 为使教师与学生能够直接沟通,参与者的电子邮件地址及电话/WhatsApp 号码可以相互分享。
18.3 自愿性与同意:参与这些渠道是自愿的;在此范围内对个人数据的处理以明确同意为依据(Art. 6(1)(a) GDPR),该同意可随时撤回并对将来发生效力。
18.4 替代渠道:不愿参与的人员将继续通过课程管理系统和/或电子邮件接收所有与课程相关的信息。
条款变更与通知
19.1 Fleydo 可基于正当理由(例如法律法规变化、服务范围变更)在合理限度内修改本条款。影响存续合同的变更,至少在生效日期前 4 周通过课程管理系统和/或电子邮件予以通知。
19.2 如家长在通知后 14 天内未对变更提出异议,则视为接受该变更;Fleydo 在变更通知中将专门提示异议权、异议期限及保持沉默的法律后果。
19.3 新版本条款适用于自其生效日期起订立的新合同。
19.4 双方之间的通知可通过课程管理系统或电子邮件(持久介质)发出。家长应立即告知其联系方式的变更。
适用法律与管辖
20.1 本合同适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律;《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不予适用。
20.2 家长惯常居所地国家的强制性消费者保护规定不受影响。
20.3 管辖地为 — 在强制性法定管辖规则允许的范围内 — 德国 Wiesbaden;对于与消费者订立的合同,消费者居所地的强制性管辖规则不受影响。
消费者争议解决
Fleydo 没有义务参加消费者仲裁机构(Verbraucherschlichtungsstelle)的争议解决程序,也不参加此类程序(§ 36 VSBG)。如有投诉或请求,请首先通过法律声明中载明的电子邮件地址与我们联系。
语言、版本与生效
22.1 语言:本条款可以土耳其语、德语、英语及其他语言发布。如出现解释分歧或争议,德文版本具有法律约束力;其他语言版本仅供参考。
22.2 生效:本文件为版本 3.0,于 15.07.2026 起生效;适用于自该日期起订立的合同。在遵守 § 19 的前提下,既有合同适用其订立时有效的版本。
22.3 版本历史:
- 版本 3.0 — 15.07.2026:将私教课时条款与团体课程条款合并为单一文件;更新撤回权部分(包括 § 356a BGB 规定的撤回功能);更新消费者争议解决部分。
- 版本 2.0 — 2026 年 7 月:更新一般服务条款。
- 版本 1.0:首次发布。
可分割性条款
如本条款的任何规定无效或不可执行,或者嗣后变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规定的效力不受影响。无效或不可执行的规定,由最接近双方所意图的经济目的的有效规定予以替代。
附件 A — 撤回合同示范表格
如您希望撤回合同,您可以填写撤回合同示范表格并将其发送给我们。使用该表格并非强制性要求;您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邮寄、课程管理系统或网站上的撤回功能,以明确的声明表示撤回。
收件人:Fleydo English School, Kaiser-Friedrich-Ring 2, 65185 Wiesbaden, Germany ·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本人/我们(*)特此声明,本人/我们(*)撤回本人/我们(*)就提供下列服务订立的合同:课程/套餐名称、订单/合同日期、学生姓名(可选)、消费者(家长)姓名及地址、签名(仅在以纸质方式通知时需要)、日期。—(*)请删除不适用的选项。